一、實習內容
1.實習時間起訖日期:109 年9月8日至109 年12月31日。
(1)一周天數: 2天。
(2)每次的時間起訖或時數:一天3.5小時,一天8小時
(3)總時數:178小時。
(4)實習時間決定
是否可以自己決定:可與督導討論
機構的要求:依照督導規定(提供自己可以的時間,由機構安排)
2.內容
(1)行政(10%):剪貼聯絡簿、紀錄身心障礙者工資、製作身心障礙者表演道具。
(2)團體(10%):設計生活法律之團體方案、帶領團體。
(3)觀察(80%):觀察身心障礙者工作及團體狀況,並寫團體紀錄。
3.督導形式:團督
4.督導頻率:每週一次
5.督導方式:團督時督導會介紹機構,我們可以自由提問,平常有問題也可以直接問督導或是班級老師,週誌有問題督導會找時間解答。
二、實習總心得
關於實習內容
1.可以學到的內容
(1)專業上:與特殊族群相處的方式,面對不同的身心障礙者可使用的不同方法。
(2)個人成長上:心靈上的快樂。
2.實習歷程中,專業學習不足的地方是什麼?
其實還好,因為都會有老師。
3.實習歷程中,最令你感到有成就感或挫折的是什麼?
(1)成就感:一開始都不理我的身心障礙者之後會聽我講話。
4. 未來展望:
(1)個人專業成長:本來就沒打算從事相關工作,因此無特別影響。
(2)生涯規劃:無特別影響。
(3)未來學習:無特別影響。
關於人際相處狀況
1.機構的整體氛圍如何?
好相處。
關於其他建議與補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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